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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遺產的起源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許多有識之士意識到戰爭、自然災害、環境災難、工業發展等威脅著分佈在世界各地許多珍貴的文化與自然遺產,鑑於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第17屆會議於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通過著名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這是聯合國首度界定世界遺產的定義與範圍,希望藉由國際合作的方式,解決世界重要遺產的保護問題。

世界遺產的分類與內容

  世界遺產委員會於1978年公佈第一批世界遺產名單以來,截至2006年10月止,《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締約國已達183國家與地區,共有830處世界遺產地(World Heritage Sites)分佈在138個國家中。依其類型可分為文化遺產644項、自然遺產162項以及兼具兩者特性之複合遺產24項、以及2001年新增的類別「口述與無形人類遺產」。



文化遺產(暨文化景觀)

  文化遺產並不只是狹義的建築物,而凡是與人類文化發展相關的事物皆可被認可為世界文化遺產。而依據《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條約》第一條之定義文化遺產包含紀念物(monuments)、建築群(groups of buildings)與場所(sites)。紀念物指的是「建築作品、紀念性的雕塑作品與繪畫、具考古特質之元素或結構、碑銘、穴居地以及從歷史、藝術或科學的觀點來看,具有顯著普世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物件之組合」。建築群指的是「因為其建築特色、均質性、或者是於景觀中的位置,從歷史、藝術或科學的觀點來看,具有顯著普世價值之分散的或是連續的一群建築」。場所指的是「存有人造物或者兼有人造物與自然,並且從歷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的觀點來看,具有顯著普世價值之地區」。文化遺產的數量截至2006年底共有644項,在四大類世界遺產中是數量最多的,其中又以歐洲佔有絕大多數。

著名的世界文化遺產如:
埃及:孟斐斯及其陵墓–吉薩到達舒間的金字塔區 Memphis and its Necropolis - the Pyramid Fields from Giza to Dahshur
希臘:雅典衛城 Athens, Acropolis
西班牙:哥多華歷史中心 Historic Center of Cordoba
中國:北京天壇 Temple of Heaven: An Imperial Sacrificial Altar in Beijing

自然遺產

  自然遺產要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必須具有以下特徵
( 1 ) 代表生命進化的紀錄、重要且持續的地質發展過程、具有意義的地形學或地文學特色等的地球歷史主要發展階段的顯著例子。
( 2 ) 在陸上、淡水、沿海及海洋生態系統及動植物群的演化與發展上,代表持續進行中的生態學及生物學過程的顯著例子。
( 3 ) 包含出色的自然美景與美學重要性的自然現象或地區。

 實際的例子來說包括了化石遺址(Fossil Site)、生物圈保存(Biosphere Reserves)、熱帶雨林(Tropical Forest)、與生態地理學地域(Biographical Regions)共160處。著名的世界自然遺產如:
中國:雲南保護區的三江並流 Three Parallel Rivers of Yunnan Protected Areas
瑞士:少女峰 Jungfrau-Aletsch-Bietschhorn
加拿大:加拿大洛磯山脈公園群 Canadian Rocky Mountain Parks
澳洲:大堡礁 The Great Barrier Reef

綜合遺產

兼具文化與自然特色,並且同時符合兩者認定的標準的地方,為最稀少的一種遺產,至2003年止全世界只有23處,比如中國的黃山、秘魯的馬丘比丘等等。

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

  此一類別是於2001年新增,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秘書長松浦晃一郎先生將韓國人率先提出的「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觀念納入世界遺產的保存對象。由於世界快速的現代化與同質化,這類遺產比起具實質形體的文化類世界遺產更為不易傳承,因此這些具特殊價值的文化活動,都因傳人漸少而面臨失傳之虞。
  2003年10月,教科文組織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確認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新概念來取代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並設置了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與此同時,教科文組織持續以兩年一次的進度評選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它們具有特殊價值的文化活動及口頭文化表述形式,包括語言、故事、音樂、遊戲、舞蹈和風俗等,至在2005年11月為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告了90項「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代表作」,例如摩洛哥說書人、樂師及弄蛇人的文化場域、日本能劇、中國崑曲等。

旅遊與世界遺產

  被列入世界遺產就等於保證了源源不絕的資金與觀光所帶來的大量外匯,為當地提供的就業機會以及當地的硬體的改善等。但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選出世界遺產的目的並非是在於為了觀光,而是要結合國際的力量來保存這些脆弱的古文物與自然景觀。在列入世界遺產後不代表能夠永遠列名。過度開發、戰爭或自然災害會對世界遺產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因此每一處世界遺產指定地必須定期每六年向世界遺產委員會報告該遺產的保護與發展狀況。若世界遺產指定地遭到嚴重破壞而無法改善時,將會從世界遺產中除名。到2005年底,有35個地點被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單,但到目前為止,沒有一處被撤銷資格。例如阿富汗巴美揚山谷、德國科隆大教堂、耶路撒冷古城等都是瀕危世界遺產。
  世界遺產的損害嚴格來說很大程度都是人為因素。戰爭是最佳遺產殺手,此外因為宗教因素而使一些遺跡遭受無妄之災,比如阿富汗塔利班神學士政摧毀巴米揚大佛;但實際上無節制的觀光與未經良好設計的開發對景區造成莫大的戕害。因為旅遊人口所帶來的空氣與垃圾污染,莫不對世界遺產造成傷害。例如印尼的婆羅浮屠石雕因為過量的二氧化碳而遭致嚴重侵蝕;埃及吉薩金字塔附近原本預計新建機場,幸好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強烈要求才停工。



義大利列名榜首財源廣進

   迄今為止(2006),登入世界遺產名錄最多的國家是義大利,多達40處,不愧為文化大國;西班牙擁有38處居第二位;而中國大陸後來居上,以31處與德國並列第三;再來則是法國的30處。如前述,登入世界遺產名錄,不僅意味著國際認可,也連帶會提高所在地區或國家的知名度。許多向來不為人知的山川麗景,因此而聲名鵲起,搖身一變成為國際觀光旅遊新景點,創造出令當地政府居民振奮的經濟與社會效益,例如2003年北京八達嶺40%的門票收入被納入了延慶縣的財政收入,高達4000多萬元人民幣,明十三陵30%的門票收入作為了昌平縣的財政收入,更高達5000萬元。除此又有國際援助,技術支持,免受戰爭捲入等等的條款保證,形同坐擁聚寶盆,取得國際通行證,更是麻雀變鳳凰的契機;難怪這些年來尤其是開發中國家,對申請登入世界遺產趨之若鶩,甚而蔚為風潮。

  做為西方文明遺址聚集處的歐洲,830項的世界遺產中它就佔了一半以上 - 多達400餘處進榜。也因此歐洲各國高度重視文化遺產的保護,對登入遺產名錄的遺址更是不遺餘力的照顧。相關單位透過公民教育宣導『保護遺產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從而激發人民愛護遺產的前提條件是:普及文化遺產知識,讓大家瞭解人類文明的結晶是凡稱為『人』所共有。

以上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世界遺產保護協會
http://www.what.org.tw/what/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遺產委員會,今年7月公布新登錄27處世界遺產,累計目前世界遺產名錄上已達878處。新登錄地點包括馬來西亞的麻六甲、喬治城、中國福建土樓、瑞士伯尼納火車等。地點公布後,相關行程詢問度大增,其中距台灣較近的福建土樓、馬來西亞麻六甲與喬治城等地,成交率顯著提升。 (蘋果日報)


這些世界文化遺產都是人類歷史文化的寶藏,若是經濟許可真的想將這些遺址都遊覽一遍。

身處在這文化氣息不甚豐富的地方,我們更要讓自己有機會能接觸到事物,才不枉此生。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遺產委員會 (網站有詳列所有遺址喔)
http://whc.unesco.org/en/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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