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5日電)內政部役政署今天表示,79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希望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的役男,可於4月1日至14日至戶籍地公所辦理相關作業。

   役政署發布新聞稿說,想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的役男,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www.nca.gov.tw)登錄個人基本資料,以及選服時段、役 別、機關,並於公務機關上班時間持專長證明文件至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在4月14日前由役男將申請資料郵寄役政署才算完成申請手續。

  役政署表示,持國外學歷尚未接受徵兵處理的役男,也應於申請截止日前將經駐外單位驗證後的學歷證件,附上中文譯本,郵寄役政署,但已返國(經徵兵處理)者,仍應先向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以家庭因素或宗教因素申請服一般替代役者,逕向戶籍地公所辦理。

   役政署說,為利役男生涯規劃,98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仍結合替代役徵集梯次時程,區分98年下半年(7至12月)及99年上半年(1至6 月)2個服役時段申請名額,由役男依意願及時程規劃,自選單一時段、役別、機關名額提出申請,並按籤號順序徵集服役。9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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